一、受理部门: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
二、实施依据: 《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(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9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)和《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》(豫人社专技〔2012〕61号)。
三、办理地点: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11号河南人才市场
四、办理条件:已完成当年学时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
五、应提交的材料: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继续教育培训考试题、继续教育培训心得体会、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合格证明、一寸照片一张。
六、示范文本:无。
七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2014年度365元、2015年度300元、2016年度240元。依据:豫计收费〔2003〕2304号、财规〔2000〕47号。七、办理时限:专业及公共科目培训合格后即时办结。
八、联系电话: 65958136
九、流程图